前些日子读完了乔布斯传,颇有感受,在此写下,有时间补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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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隔一个半月了,终于有时间完成这篇读后感(然而内容已经忘了不少。。。)
记得第一次见到《乔布斯传》还是小时候在广州北京路步行街的新华书店里,当时的自己对于乔布斯也不是特别了解,但是那封面上捋着胡须,带着圆形眼镜的老人还是吸引了我。但是也仅此而已,对这本书仅仅局限在随意翻翻而已,可能十几岁孩子的天性就是爱看这看那吧。然而,乔布斯的那句“活着就为改变世界”那句话我铭记了至少有6年的时间。第一次听说这句话的时候正值乔布斯去世,不知天高地厚的自己听到后立马在空间发了这句话,现在想起来还是挺有意思的。
初中高中对于乔布斯的印象也只在那不断更新的iphone,还有作文素材里面他的一个个小故事。上大学第一次拥有的自己的iphone和一台macbook,偶然间突然想读一读《乔布斯传》这本书。《乔布斯传》是这学期读的最认真、最着迷的一本书了。作者从乔布斯的童年写到生命的尽头,给读者再现了这位IT巨子的一生。特别是当作者写到乔布斯设计iphone和mac的各种细节时,正在使用的自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。
乔布斯的一生可以说是极其曲折的。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,创立苹果后被赶出公司,mac封闭的系统遭遇windows的反击,生命的尽头饱受病痛折磨…他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,只是最终没有战胜病魔。
让人感受最深的就是乔布斯的设计理念了。他在苹果设计的所有产品都把用户体验放在第一位,早期Apple的GUI界面宣告了计算机大众化的到来,iPod将音乐从唱片中解放,iPhone的触摸屏,iPad的便携,macbook air的轻薄,一代又一代的苹果产品无不引领者世界的潮流,也赢得了许多忠实的果粉。的确,使用苹果的产品时,你体会到的是流畅、安全和便捷。乔布斯始终坚持做最好的产品,他的心中有一种特殊的信仰,这可能和他早年去印度禅思有关。
他善于说服别人,以至于他周围的人说他身上有一种引力场,让你相信不可能的事情。这一点从他少年时代就可以看出,当组装一个小机器(记不清是什么了),他却了一个零部件,这个部件只有某家大公司才有。他马上打电话给那家公司让他们免邮寄了一个给他。可以说,是这种品质成就了乔布斯。最初创办公司时,是沃兹尼亚克作为技术核心;开发麦金塔时,周围有电脑天才拉斯金和伯勒尔;劝说拉斯金当CEO时,他说“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,还是想和我一起改变世界?”离开苹果创办NEXT时他成功带走了一批技术专家,在皮克斯电影公司里,同样是他看中的佩琦和克劳让电影大获成功。乔布斯的单方面的才干可能和上面的人没有一个可以相比,但他善于将他们说服为自己打工,可能他有一种特殊的人格魅力,只是我们已经无从知晓。同时,他总是能够劝说团队中的人在短时间内完成根本不可能的事情。
乔布斯的性格极其古怪,或者说有些极端。他看待事物只有两个方面:完美和垃圾。这种方式不知道伤害了他身边多少的设计师们,但是能顶住乔布斯重压设计出来的产品一定是独一无二的,甚至可以说完美无缺。更让人惊讶的是,他可以今天说你的东西是垃圾,过了几天之后又说他完美无缺,抑或说这个产品可以这样设计,但其实就是之前展示的样子。这种极端和多变构成了他性格的主要部分。
乔布斯对待家庭绝对是远远称不上合格的。和第一任女友布伦南生下女儿Lisa后,他甚至一度否认这不是他的孩子,不愿意承担起父亲的责任;到了后来与妻子鲍威尔结婚后,也是整天专心于苹果公司,很少顾及自己的家庭,甚至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管不顾。
他最终为自己的这种执念付出了代价。长期的素食生活让他的身体每况愈下,查出肿瘤后不及时切割最终酿成了难以估量的后果。如果早半年做手术,乔布斯可能至今还在改变世界。只是生活没有如果,上帝收走了他的苹果。
乔布斯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。在这寥寥数语也很难概括他的生平。不知道当今没有他的苹果还能走多远,现在的苹果越发给人一种缺乏创新的老大哥一样,就像《1984》的宣传片中描述的一样。当然,现在几乎人人都有的iphone和mac是对他一生最大的肯定。